14785人已浏览 时间 : 2021-04-18 22:43:34
导语:
建设工程结束后都要办理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很多人还不知道如何办理?下面西安办公室装修公司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有管消防备案的知识,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一、办理方式
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七日内,建设单位办理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建设单位将备案所需的相关材料,报工程所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窗口,由窗口受理人员录入网上“消防办事大厅系统”,出具备案凭证并加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专用印章;
2、建设单位可通过西安市消防局网的“消防办事大厅系统进行消防设计网上备案,在5个工作日内将备案所需的相关材料递交所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窗口,由窗口受理人员出具备案凭证并加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专用印章。对于逾期未交资料的将作虚假备案处理,后续备案列为抽查对象。
二、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凭证》复印件,新建、扩建工程提供《西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消防验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方可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4、消防设施的竣工图纸;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按有关规定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申报消防验收时可不提供竣工图纸。原有消防设施未做系统调整的改建建设工程,申报消防验收时可不提供竣工图纸。
5、消防产品清单;
填写内容包括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等使用信息,由监理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监理工程师签名,建设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具体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规定的市场准入证明资料和产品合格证明装订成册,在消防检查现场查验。
6、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属消防设施检测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实施改建工程,如未对原消防设施作系统调整、未增加联动功能且系统整体功能未受影响的,竣工验收前可不进行消防设施检测,但应由物业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物业公章。
7、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施工、监理、检查单位加盖公章);
8、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9、其他因项目特殊性需要增加的其他报审材料。
(1)《室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结果通知单》;
符合室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范围的建设工程,应提交西安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室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结果通知单》。
需要进行室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的工程范围:
①地上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建设工程(除室内装修工程);
②地下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建设工程(除室内装修工程);
③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公共娱乐场所室内装修工程和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其他室内装修工程;
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监督检查中认为需要见证取样检验的材料。
(2)《钢结构防火喷涂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报告》。(涉及钢结构防火喷涂工程施工的建设工程)
(3)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被抽查建设单位送审的工程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发布网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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